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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弃置动物尸体面临三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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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弃置动物尸体面临三千元罚款

发布日期:2019-04-30 作者: 点击:

今天河北诚铸羽毛粉加工设备厂家为大家解读随意弃置动物尸体面临三千元罚款事件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对其病死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动物死亡及处理情况。如果随意丢弃或屠宰、经营、运输,将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实施办法》规定,对弃置家禽尸体的,处每只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弃置家畜尸体的,处每头(只)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三千元。并对违反规定,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

《实施办法》还明确规定,动物饲养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等具备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的,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对病死动物、染疫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县 (市、 区)要根据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情况,合理布局、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应当将动物尸体的来源、数量、无害化处理方式和无害化处理后产品的处置情况详细记录,并建档保存五年以上。

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对于公共区域无主动物尸体的处理,根据地域管辖的原则,由发现地的县级水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和城市公共场所等地弃置动物尸体的收集清理。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对非法处置动物尸体的设立黑名单和举报奖励制度。

据了解,国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助原则是"谁处理,补给谁" 。国家规定生猪规模养殖场 (区)和生猪散养户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享受国家财政补助,每头补助 80 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为 800 元 / 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为 80 元 / 头。

本文网址:http://www.hbchengzhu.vip/news/414.html

关键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畜禽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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