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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仅仅对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每头 80 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其他环节产生的病死动物没有无害化专项处理经费。随着国内的物价上涨,饲养成本也随之上涨,相对较低的病死补偿标准与相对较高的养殖成本相差甚远。如,奶牛的补偿标准为每头 3000 元,但市场的每头奶牛的价位基本上在 3 万以上,仅为市场价位的 10%,猪补偿标准是 80 元 / 头,仅为活猪市场价格的 3%~5%。这些措施导致部分养殖场(户)存在消极心理,不愿意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处理病死畜禽,从而影响了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来应对,首先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将生猪以外的病死畜禽和广大农村畜禽散养户纳入监管范围。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对不同的畜禽和不同阶段死亡的个体要区别对待,结合市场行情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在保障养殖户利益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无利可图。制度建设须涵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安全措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投放、消毒等处置全过程以及管理员技能要求、防护措施、定期体检等。
其次是完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法。一方面,对官方兽医人员不足的,尽快从相关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录,提高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及加工制售肉制品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对查处的病死猪及生猪产品及时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